北部新区部分道路固定测速点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5-01-22 10:23
以上资质;
C、具有相应生产商出具的有效产品销售唯一授权证明;
D、所供产品的生产商应满足3.1.1条A项的规定;
E、近三年(201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雷达测速设施工程(包含设备供货与安装)业绩1个及以上。
F、外地企业需在重庆市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进行备案。
3.2同一产品的生产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一个生产商不能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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