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公共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3-07-15 09:41
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及室内外装饰工程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合格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15 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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