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27 10:21
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2010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供货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从2015年 01
月 27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