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27 10:45
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类似工程业绩:近 3 年有12万立方米以上土石方工程量的工程1个和边坡支护工程3000平方米以上(或合同金额300万以上)的项目业绩 1 个。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工程类似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也可以为不同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二者取其一)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必查)。
3.3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 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