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02 09: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来凤街道派出所办公室室内装饰工程已由璧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20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
2.2 工程规模:来凤街道派出所共5层,总建筑面积3138平方米,其中一层车库部分层高为4.2米,二至五层层高为3.6米。本次装修范围是将原五层砖混结构医院改称为特殊办公环境下的街道派出所办公室,因原建筑物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