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10 11:08
历天内提交部分中间成果资料,6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经有权机构审查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市外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3〕310号”文件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起在綦江区招投标信息发布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