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10 11:14
整理项目
603.64
八标段
钱塘镇长安村土地整理项目
495.28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满足施工要求的人员配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批项目的一个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