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急救中心院内物流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5-02-10 11:33
个月(服务器质保期不低于三年)。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2012年1月1日至今,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
3.1.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组织机构,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中标企业独立完成,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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