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10 14:57
)。
3.2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及超出经营范围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不接受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2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 www.cqzb.com)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答疑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内容,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