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11 10:53
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