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12 09: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口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咸宜镇(楼房坝3号区、青龙、双丰)安置点市政基础设施场平工程已由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城发改委文[2014]361号文、城发改委文[2014]494号文、城发改委文[2014]4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括咸宜镇(楼房坝3号区、青龙、双丰)安置点市政基础设施场平工程;共有挖方34611立方米(含石方321立方米),填方103874立方米;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