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12 10: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射镇东方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彭水发改发〔2014〕4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福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射镇东方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龙射镇东方村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 233 万元,硬化公路5.68公里,路基宽3.5米,路面宽3.5米。起于东方村彭家,止于小河。
2.4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