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二期扩建工程集装箱空箱堆高机和正面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5-02-12 11:26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是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制造商应同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8t及以上内燃平衡重式叉车、45t及以上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装进口品牌除外)。
(3)投标品牌须提供2000年及以前的制造销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唯一合法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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