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桂林等9个派出所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5-02-13 09: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县桂林等9个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2014】1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潼南县公安局,资金来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潼南县桂林等9个派出所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2.2建设地点:潼南县派出所所在相关镇(街)
2.3工程规模:9个派出所建筑总面积约8290.6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2272.3万元。
2.4监理期限: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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