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工业园区东区安置还房项目一期工程E标段(6、7号楼及地下车库、36号楼)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5-02-17 09:56
本项目不得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2011年至今至少具备1项投资金额在 4000 万元以上(包含 4000 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17 日9:00时起 ,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 )或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cqncjz.cn)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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