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17 10:33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近五年(竣工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开挖深度不少于12米的深基坑开挖工程1个及以上。
3.1.3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