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27 09:51
]398号、丰都发改委发[2014]427号、丰都发改委发[2015]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丰都县都督乡农业服务中心,资金来源国有。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丰都县都督乡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丰都县都督乡;
2.2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集中供水厂一座,供水规模400m3/d;新建水厂包含净水构筑物和附属建筑及配套的构筑物;
2.3项目总投资: 约145万元;
2.4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及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答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