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02 09:45
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其营业范围与本设计招标项目相适应,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或道桥专业高级职称;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配备齐全,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外地设计企业须按渝建发【2013】310号文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长度大于2km且包含一座立交的主干路或长度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