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8-16 18:06
民工,若再遇上见利忘义的开发商,想用靠低价竞争拿到业务的监理来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到头来工程质量能否真正得到保证就很难说了。因此笔者认为要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应依据业主的不同,引入不同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一)开发商属建筑市场中长期固定的业主,都拥有较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有全过程管理工程建设的能力不需要委托项目管理机构,但由于利益的驱使他们天生缺失工程质量责任感,因此在工程实施阶段要介入独立的第三方,同时按《建筑法》监督承包商和开发商的质量行为是非常必要的。这要从加强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