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04 09:38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01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000平方米及以上展示馆、规划馆或类似设计业绩至少 2 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工程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市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设计投标不需报名,开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