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04 10:03
行的通知》(渝交委路〔2012〕55号)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为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企业;且投标人不得有尚处于处罚期内的限制投标资格的情形。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4日至2015 年3月31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