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日期:2015-03-04 10:59
)园林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或者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通信、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专业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镇(乡)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三十三条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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