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日期:2015-03-04 10:59
体整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拒不整改或者在整改期限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因建设工程责任主体采取隐瞒、欺骗等行为,致使无法正确履行监管责任的;
(五)因建设工程中止或者终止,停止安全监督后发生安全事故的;
(六)安全监督人员已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履行职责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军事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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