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04 11:01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在历次重庆市城乡(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都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作为重要内容专项研究并形成专章。2012年,国务院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并建议重庆在历年工作基础上正式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市规委会四届一次会议精神,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统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乡发展,深化落实《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相关内容,结合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