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0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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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tnjy.com)及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潼南市政建设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68号
地 址: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