杆身加工双头车床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5-03-09 14:57
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商,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
(4)2011年至今,投标人具有5套及以上的类似招标设备供货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供货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12/1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2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