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11 11:14
《办法》明确将上述单位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二)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部门职责分工: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009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渝府发〔2009〕80号)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按照上述规定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三定职责,对我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进行了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