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12 1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县公安消防大队、特勤中队、士官公寓室内装饰工程已由潼南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 [2013]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潼南县公安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潼南县公安消防大队、特勤中队、士官公寓室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 潼南县凉风垭工业园区B5-2/01 ;
3.工程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