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13 10:58
何费用;
(八)已通过重庆市建筑节能设计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可不参加本次考试,但需每年定期参加市城乡建委组织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继续教育培训,若未按时参加培训将取消其考试合格资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丹 曾小花
电 话:63672728
(二)市勘察设计协会 廖可
电 话:67515653
E-mail:2371070127@qq.com
附件:2015年重庆市建筑节能设计考试报名回执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节能处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