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17 10:32
安排在150个日历日内完成现场技术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其经营范围应涵盖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且代理商不得同时代理两个及以上的制造商参与投标。
3.1.2 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应在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1.3 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7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