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路灯采购 招标公告
日期:2015-03-16 09:59
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的灯杆厂家(含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2)
投标人(灯杆厂家)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不少于800万美元,以营业执照注册金额为准。
(3) 投标人(灯杆厂家)所投路灯灯杆产品应具有一个及以上(市政道路、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业绩,且单个业绩金额应当大于500万元(提供合同相关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完整的合同原件备查;用户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用户证明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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