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
日期:2015-03-18 10:22
监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相应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总监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或处理(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应当建立健全监理企业和项目总监的信用档案,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处理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附件: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未按规定取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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