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
日期:2015-03-18 10:24
关于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2015】23号文,关于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1/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02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