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1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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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4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16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2015年
4 月 16 日 09 时3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县兴荣大厦)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式
6.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