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1-19 14:16
了明确,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责、权、利,有利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是以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行为为对象编制标准,突破了现有规范标准的编制思路。目前,国内外规范、标准主要以企业、工程项目、工艺流程为对象编制,而该导则以岗位和人员为主体编制,突破了现有规范标准编制时的对象或使用范围。
二是规范了企业选聘、管理和评价项目经理的程序和行为,是对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的的细化和突破。
三是明确了现有规范标准中部分不明确的关系。在现有规范标准中,施工组织设计与项目管理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