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20 10:31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关于国家秘密,可参考《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关于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将商业秘密界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解释得更为具体: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