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
日期:2015-03-20 10:31
所不足。因此,《条例》在《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对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和程序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比如,对于需求不确定的竞争性谈判程序,《条例》规定,谈判文件不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需要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问题17: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在实践中时常被质疑为内定采购,怎样避免这种情况出现?
  [刘昆副部长]: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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