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
日期:2015-03-20 10:31
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三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其中第一种情形由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能力和所处环境的限制,不易判别,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方法监督,会因为竞争性不强,透明度不高,造成滥用采购资金。在实践中,除了请技术等方面专家评审外,对于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将公示作为申请单一来源的必备环节,由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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