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20 11:08
吊设备(或起吊装置)供货,项目起吊设备(或起吊装置)至少1台的起吊重量在40吨及以上。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3 月 20 日起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 )上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