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20 11:08
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1.1.3具有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1.4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
3.1.2 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2010-2014年)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项目的耐磨弯头供货,项目机组容量在600MW级及以上(每个项目合同耐磨弯头供货台套数需大于100台套,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必须明确机组容量及供货数量)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