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23 10:01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按“投资方+施工方”模式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施工方应同时具备以上施工资质,投资方具备相应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施工方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合同总价不低于1亿元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投资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且2013年财务状况为不亏损并出具开标前1个月内不低于1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