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新贺电站改扩建(一期+二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3-07-18 10:19
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4市外施工企业同时具备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且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备案登记证或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7月 18 日至2013年7 月25日17时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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