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23 10: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新乐乡卫生院改建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
[2014]2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乐乡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实力、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新乐乡卫生院改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新乐乡卫生院;
2.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977.62m2,3F,工程投资约150万元;
2.4
工 期:具体开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