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24 10:21
.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使用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 04
月 16日13时00 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区公共交易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5 年 03
月 28 日17时之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质疑区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