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24 11:16
清数字监控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园区灯光控制系统、园区电子围栏防御系统、园区弱电线路敷设及机房建设等的安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近五年有合同价28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 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