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41路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标段K0+000~K0+984.824)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5-03-26 11:11
务期:300日历天,保修期24个月。
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应至少具有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市政道路(类似市政道路长度不小于1000米)项目施工监理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且不低于《重庆市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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