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日期:2015-03-30 10:03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制订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
(二)研究起草中国建筑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包括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三)具体组织实施建筑业企业AAA级信用评价工作。
(四)指导分支机构开展专项信用评价工作。
(五)研究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部,是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及其资料的审核、专家评价工作。
第三章 信用等级标准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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