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30 10:03
出申请,向所在地区或所在行业建筑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企业申报材料。
(三)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四)成立专家评价工作委员会。专家评价工作委员会成员从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和信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