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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成都思纳史密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通报
日期:
2013-07-18 10:46
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2013〕310号)第二十二条第七款规定,决定对成都思纳史密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予以全市通报,将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年内不得在渝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特此通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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