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30 10:29
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